朱佳木:深刻认识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的时代特色
【摘要】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的时代特色,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特色。这个决议之所以能站位更高、视野更广,客观条件是其在制定时,历史发展时间的长度和活动空间的宽度都要比前两个历史决议长得多、广得多;主观条件则是因为有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这个决议把着力点放在了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上,叙述历史过程更加突出主线主流;而对存在的问题,更多地采用正面表述的方式,其类型大体有主要总结成就、反对错误观点和言行以及肯定正确做法等三种。要弄清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的时代特色,除了从历史研究的角度分析决议文本之外,还应当从哲学的视角和理论的高度进行思考和理解。
前 言
相对于1945年党的六届七中全会和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上通过的两个历史决议,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可以说是我们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
新中国史研究和宣传教育,过去一直是以1981年党的第二个历史决议作为重要指导原则和对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评价依据的。然而,那个决议的重点,是解决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前30多年的历史是非问题,未能涉及之后的改革开放历史。现在,改革开放已经实行了40多年,客观上确有总结经验的需要。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虽然总结的是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但主要篇幅是放在改革开放后的,而且重点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9年。所以,这一决议对新中国史研究和宣传教育的指导,要比党的第二个历史决议更有现实意义,也更完整、更系统、更全面。
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与前两个历史决议相比,可以说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说它一脉相承,主要指它对党的十八大之前历史的概述,是在前两个决议对历史问题已有总结和结论的基础上作出的;说它与时俱进,主要指第三个历史决议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出的,具有许多与前两个决议不同的时代特色。这种特色与时代本身的演进,尤其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有着密切关联。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的时代特色,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最早是由党的十九大作出的论断和给出的定义。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重申了这一定义,指出:新时代“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时代,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是全体中华儿女勠力同心、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是我国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时代”。同时,决议进一步指出:新时代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进入的,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这就意味着,从历史研究的角度看,自党的十八大后,新中国史也相应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这个时期不完全同于改革开放前,也不完全同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而是总结、融合了两个历史时期的经验,吸纳、发扬了两个时期的长处,促使改革开放螺旋式地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我们既然要以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作为新中国史研究和宣传教育的指导原则,那就需要弄清楚,为什么说决议的时代特色主要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决定的,这一特色具体都表现在哪些方面。
一、分 析 历 史 的 问 题 站 位 更 高、视 野 更 广
世界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是时间和空间,人类历史上某个事物的发展时间越长、活动空间越大,就越有利于人们对它进行观察和认识。不过,这只是为人们更全面深入地观察和认识事物提供了可能性,而要使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还要具备相应的主观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正确的历史观和大历史观。2013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以下简称“一五”讲话)中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时,就是把社会主义运动放在世界范围内和它的全部历史过程中来分析的。这一历史过程包括欧洲出现空想社会主义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列宁领导十月革命胜利并实践社会主义,苏联模式逐步形成,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的探索和实践,中国共产党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后六个时间段,上下跨度500年,范围覆盖全世界。
我们党在制定第一个历史决议时,建党仅24年,并且处在抗日战争末期。那时,党虽然已建有18个抗日根据地(抗战胜利后变为解放区),总面积约95万平方公里,人口接近1亿人,但毕竟没有取得全国政权;党中央虽然与共产国际乃至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的一些在华代表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和来往,但毕竟缺少开展外交活动的国际舞台。党制定第二个历史决议时,在时间上比第一个历史决议多了36年;而且,新中国已有了32年的历史,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还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而党制定第三个历史决议时,无论在发展时间的长度上,还是在活动空间的宽度上,都要比前两个历史决议长得多、广得多。这时党已成立整整百年,不仅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而且进行了相当长时间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仅对国家的管理深入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层次,而且我国还参加了联合国维和行动等许多国际活动,加入或发起成立了上百个政府间国际组织,深入开展并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外交布局,在国际舞台上空前活跃,“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正是这些时空上的变化,为我们党制定第三个历史决议做到站位更高、视野更广提供了良好的客观条件。这些条件在前两个历史决议制定时都是不具备的。
然而,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的制定,所以能站位更高、视野更广,主要原因还在于它所拥有的主观条件,也就是决议所说的:“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刻总结并充分运用党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从新的实际出发,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是因为有了这一思想的指导,我们党制定第三个历史决议,才可能继续“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用具体历史的、客观全面的、联系发展的观点来看待党的历史”,“坚持正确党史观、树立大历史观,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正确对待党在前进道路上经历的失误和曲折”,“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才可能在坚持党的前两个历史决议基本论述和结论的基础上,把着力点放在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上;才可能在聚焦总结党的百年重大成就、历史经验时,增加对百年奋斗历史意义的概括,涵盖对各个历史时期的总体评述;才可能在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化时,不仅涉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也涉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国际和军队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以及外交工作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所以,正是上述主客观条件,使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表现出了站位更高、视野更广的时代特色,从而使我们在以第三个历史决议的精神指导新中国史的研究和宣传教育时,也能具有更高的站位和更广的视野。
二、叙述历史的过程更突出主线主流
所谓历史主线,是指贯穿历史始终的主要脉络。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语义下,历史主线是由历史主体——人民群众——在既定历史条件下的主要动机和行动相互作用形成的。所谓历史主流,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对特定历史时期主要方面的评价用语,是相对历史支流而言的。
党的第一个历史决议,即《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重点在于总结建党以后特别是党的六届四中全会至遵义会议前党的历史及其基本经验教训,论述历次“左”倾错误在政治、军事、组织、思想方面的表现和危害,分析产生这些错误的社会根源、思想根源,阐明毛泽东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解决中国问题的杰出贡献,及确立毛泽东在全党领导地位的重大意义。党的第二个历史决议,即《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出发点是彻底进行党在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重点是正确评价毛泽东的事业和思想,在确立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的前提下,从根本上否定“文化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教训。因此,它们都没有能把主要篇幅用在梳理历史主线、评论历史主流上。
制定第三个历史决议时,党中央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新中国改革开放之前的历史,都已作过总结,对其中的重大是非问题也都有了结论。而改革开放后的时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尽管党的工作中也出现过一些问题,但总体上讲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是顺利的,前进方向是正确的,取得的成就是举世瞩目的。”因此,从这个实际出发,党中央决定在制定新的历史决议时,“把着力点放在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上,以推动全党增长智慧、增进团结、增加信心、增强斗志”。正是出于这个目的,决议在总结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时,虽然也提到了党在历史上犯过的严重错误,但对这些错误只是依据过去两个决议已有的结论,作了原则性概述,并未过多展开;同时,注意把错误与犯错误的时期加以严格区分,把犯错误的主要代表人物与广大党员、干部的奋斗与牺牲加以严格区分;即使对犯错误时期的成就和经验,也作出了比前两个决议更加充分的论述。
例如,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的第一部分,既指出了党内以陈独秀为代表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也指出了王明“左”倾教条主义在党内的错误领导及其造成的损失,并从正面批评了大革命失败后试图像十月革命那样通过首先占领中心城市来取得革命胜利的错误做法。但这部分的绝大多数篇幅,是论述我们党自诞生起,如何正确认识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任务,如何领导全国反帝反封建伟大斗争,如何确立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马克思主义正确路线在党中央的领导地位并形成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如何经过28年浴血奋斗建立了新中国、结束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了根本社会条件。
再如,决议第二部分,虽然按照第二个历史决议的基调,指出了“大跃进”运动、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错误,反右派斗争被严重扩大化的问题,“文化大革命”酿成的十年内乱,给党、国家、人民造成的严重挫折和损失,但绝大部分篇幅是论述我们党自新中国成立后,领导人民战胜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一系列严峻挑战,建立和巩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的根本和基本政治制度,提出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领导人民开展了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显著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发展教科文卫体事业,取得国防尖端科技的突破,壮大和提高人民解放军的整体力量,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定维护国家独立、主权、尊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也为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可见,决议对改革开放前历史时期所犯的错误,虽然也实事求是地指出了,但都是当成历史支流来写的;作为历史主流、用浓墨重彩书写的,依然是那段历史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
决议第二部分在涉及对毛泽东的评价问题上,坚持了党的第二个历史决议总的原则和指导思想,即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明确新中国成立后最初30年里的大事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通过总结过去引导大家团结一致向前看,并用较多篇幅阐述了毛泽东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贡献。决议指出,毛泽东把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进行了“第二次结合”,强调这些独创性理论成果至今仍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重申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在中国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关于毛泽东在这一时期所犯错误,决议一方面指出“毛泽东同志在关于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错误发展得越来越严重”,另一方面也指出了“面对当时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党极为关注社会主义政权巩固,为此进行了多方面努力”的历史背景,以及“党中央未能及时纠正这些错误”的责任;一方面指出“毛泽东同志对当时我国阶级形势以及党和国家政治状况作出完全错误的估计”,另一方面也指出了“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毛泽东同志的错误,进行了大量祸国殃民的罪恶活动”的事实;并且强调,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夕,进行的是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其间虽然经历了严重曲折,但都是“在探索过程中”的曲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历史发表过许多重要讲话,作出过许多重要论述,提出过许多重要观点。学习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应当同学习这些讲话、论述和观点结合起来。例如,在如何看待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问题上,党的十八大闭幕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在“一五”讲话中指出:“这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时期,但本质上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两者决不是彼此割裂的,更不是根本对立的”“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正确处理改革开放前后的社会主义实践探索的关系,不只是一个历史问题,更主要的是一个政治问题”。“文化大革命”持续了十年之久,占改革开放前历史时期的1/3强。说改革开放前的时期是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当然包括“文化大革命”时期在内。由于“文化大革命”演变成了一场内乱,因此,它是不成功的乃至失败的探索。但不能因为探索失败了,就否定它是探索。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更加明确地指出,毛泽东晚年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所犯的严重错误,是他“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中”走过的弯路,并强调:“他的错误在于违反了他自己正确的东西,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所犯的错误”;他的错误“有其主观因素和个人责任,还在于复杂的国内国际的社会历史原因”;“不能把历史顺境中的成功简单归功于个人,也不能把历史逆境中的挫折简单归咎于个人”。我们应当把这些论述,都作为学习领会决议精神的重要依据。
三、对待存在的问题更多地采用正面分析的方式
前面说过,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在总体上是顺利的,就是说,没发生过全局性、长时间的错误。因此,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不像前两个历史决议那样,主要针对重大是非问题,着重评价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集中总结失败的教训,而是聚焦总结党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但这并不意味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工作没有问题,没出现过失误;更不等于说决议对改革开放以来历史经验的总结缺少针对性,是无的放矢的。
历史表明,改革开放后虽然没发生过全局性、长时间的错误,但在一些具体领域、具体政策、具体做法上,也有过失误,走过弯路,受过挫折。1987年初,邓小平谈到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泛滥的问题时就说过:“我们思想战线上出现了一些混乱,对青年学生引导不力。这是一个重大失误。”1989年6月,他又指出:“十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这里我主要是讲思想政治教育,不单纯是对学校、青年学生,是泛指对人民的教育……今天回头来看,出现了明显的不足,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全党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实践中去,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坚决纠正偏离和违背党的政治方向的行为”。这些论述都说明,我们党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工作中,确实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需要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表”和“标”,去校准重大战略、政策、任务、工作的谋划、制定、部署和推进中的偏差。
决议第四部分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只要认真分析一下随后列举的13个方面的历史性成就和变革,就不难看出,这里说的难题和大事,很多正是改革开放以来工作失误和不足而造成的;这里说的成就和变革,很多正是解决失误和不足采取的对策和积累的经验而形成的。只不过,决议对于这些问题更多地采用了正面表述的方式。这种表述方式大体有以下三种类型。
1.通过主要总结成就的方式表明需要解决的问题
例如,决议在肯定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事业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指出:“管党治党一度宽松软带来党内消极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出现严重问题,党群干群关系受到损害,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受到削弱”;党内“存在不少对坚持党的领导认识模糊、行动乏力问题,存在不少落实党的领导弱化、虚化、淡化、边缘化问题,特别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口是心非、擅自行事”;“一度出现管党不力、治党不严问题,有些党员、干部政治信仰出现严重危机,一些地方和部门选人用人风气不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盛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较为普遍存在。特别是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贪腐程度触目惊心”。
以上罗列的问题,不可谓不开门见山、尖锐痛彻。正是针对这些问题,决议指出,在党的十八大后,党明确提出要加强和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在各级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完善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政治巡视;要全面从严治党,“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坚持严的主基调,突出抓住‘关键少数’”“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党的建设各方面”;要“坚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从领导干部抓起,以上率下改进工作作风”“中央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听取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情况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深入开展国际追逃追赃”“查处拉票贿选案”。所有这些对策,显然都有极强的针对性。
又如,决议在肯定改革开放后党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领导人民埋头苦干,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的奇迹,国家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的同时,强调“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片面追求速度规模、发展方式粗放等问题”。对此,决议首先指出,党中央在十八大后分析了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客观情况,以及面临的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复杂局面;然后指出,党中央一方面根据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实际,提出“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另一方面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出“不能简单以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并在论述新时代干部标准时,把“不唯生产总值”与“不唯票、不唯分、不唯年龄”放在一起加以强调。以上这些,对改革开放后出现的问题及其对策,也都是摆在明面上,表述得十分清晰。
再如,决议指出:“改革开放以后,党坚持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违法不究等问题严重存在,司法腐败时有发生,一些执法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甚至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严重损害法治权威,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对此,决议指出,党中央在十八大后一方面强调,“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依法依规行使可以造福人民,违法违规行使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另一方面提出,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依法纠正冤错案件,严厉惩治司法腐败;等等。这里对改革开放后出现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对策,也是讲得十分明白的。
还如,决议指出:“改革开放以后,党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硬,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振奋了民族精神,凝聚了民族力量。同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不时出现,网络舆论乱象丛生,一些领导干部政治立场模糊、缺乏斗争精神,严重影响人们思想和社会舆论环境。”决议指出,针对这些新问题,十八大后的党中央强调,要“准确把握世界范围内思想文化相互激荡、我国社会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趋势”,明确“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显而易见,这里对改革开放后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经验,都给予了充分揭示和深刻总结。
在总结新时代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成就和经验时,决议尖锐指出:“有一个时期,人民军队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突出,如果不彻底解决,不仅影响战斗力,而且事关党指挥枪这一重大政治原则。”这里说的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包括鼓吹“军队国家化”的舆论喧嚣。对此,决议指出:党中央和中央军委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狠抓全面从严治军,果断决策整肃人民军队政治纲纪,在古田召开全军政治工作会议,全面加强军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实现了人民军队整体性革命性的重塑。决议在总结这一经验时还强调:“建设强大人民军队,首要的是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坚持人民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
上述例子说明,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对改革开放后出现的问题完全是正视的,没有回避,提出的对策和总结的经验也都是有的放矢的。
2.通过反对错误观点和言行的方式表明需要解决的问题
决议指出,要“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等”。为什么强调这一点呢?就是因为改革开放之后,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的问题。
改革开放前,由于一度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过分强调斗争哲学,导致极左思潮泛滥,对各种问题小题大做、无限上纲,严重抑制人们的积极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停止使用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但“又出现了另一种倾向,即怕矛盾,怕斗争,怕得罪人”。甚至有些人面对走私猖獗、腐败成风、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泛滥、宗教极端势力和各种分裂势力的挑衅,也不敢理直气壮采取处置措施。针对这种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提倡我们党一贯的坚持原则、敢于斗争的精神。他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社会是在矛盾运动中前进的,有矛盾就会有斗争……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任何贪图享受、消极懈怠、回避矛盾的思想和行为都是错误的。”正因为如此,决议把“坚持敢于斗争”作为党的历史经验中“十个坚持”之一,并在结尾处突出强调,“必须保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决议又指出,要“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狠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之所以强调这一点,也是因为改革开放后上述问题曾一度成风。
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提醒全党,“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可能生长”,我们队伍中的意志薄弱者可能“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因此,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为此,新中国成立后,党着重提出了执政条件下党的建设的重大课题,并接连开展整党整风,高度警惕并着力防范党员干部腐化变质,坚决惩治腐败,从而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但改革开放后,有人曲解思想解放的方针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政策,提出“要在纪律上给干部松绑”等错误口号,致使一些人在思想上放松了拒腐防变的弦。正如陈云在1985年所指出的,“一说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有些党政军机关、党政军干部和干部子女,就蜂拥经商……其中相当一部分,同一些违法分子、不法外商互相勾结,互相利用。钻改革的空子,买空卖空,倒买倒卖,行贿受贿,走私贩私……等等丑事坏事,都出现了。‘一切向钱看’的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正在严重地腐蚀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党在十八大前,虽然也不断采取措施整顿党风,但问题总是时起时伏,有的甚至愈演愈烈,由请客送礼发展到贪污巨款、买官卖官、批发官帽、明码标价。
正是针对这种现象,党中央在十八大后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并采取雷霆手段,终于“刹住了一些过去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之一新”。决议总结的“十个坚持”的重要经验中,就有两个涉及党风问题:一曰“坚持人民至上”,二曰“坚持自我革命”。决议强调,“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这是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所在”;“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勇于自我革命。只要我们不断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不断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就一定能够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以上论述,显然也是针对改革开放以来问题而作出的总结。
决议还指出,要“着力解决意识形态领域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立破并举、激浊扬清”;要“敢抓敢管、敢于斗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之所以强调这个问题,是因为“中国在粉碎‘四人帮’以后出现一种思潮,叫资产阶级自由化,崇拜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自由’,否定社会主义”。自由化的思想“不仅社会上有,我们共产党内也有”。后来,从这股思潮又引出历史虚无主义、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西方宪政、“普世价值”等错误思潮。在我们党与这些错误思潮的斗争中,有人歪曲邓小平提出的“不争论”,把它说成在改革开放的方向等重大政治问题上也不要问“姓资姓社”,并把同这些错误思潮进行的斗争扣上“搞争论”“炒热”等帽子,使错误思潮在某些报刊尤其网络上一度畅行无阻、甚嚣尘上。
针对上述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后一再强调,不能用“不争论”“不炒热”“让说话”等理由替不作为开脱,更不能在有人同错误思潮斗争时袖手旁观,甚至“拉偏架”,而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他指出,“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决不意味着放弃舆论斗争”;对错误言论“不能默不作声,要及时反驳,让正确声音盖过它们。这与韬光养晦或不争论是两码事”。他说,“宣传思想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去占领”。各种敌对势力颠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选中的一个突破口就是意识形态领域……历史和现实都警示我们,思想舆论阵地一旦被突破,其他防线就很难守得住。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上,我们没有任何妥协、退让的余地,必须取得全胜”,但“一些单位和党政干部政治敏感性、责任感不强,在重大意识形态问题上含含糊糊、遮遮掩掩,助长了错误思潮的扩散”。他要求:“各级党委和宣传思想部门、组织部门、教育部门要加强领导和管理,党报党刊党网、党政干部院校、大专院校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在重大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不允许与中央唱反调,绝不允许吃共产党的饭、砸共产党的锅。”“宣传思想战线的同志要当战士、不当绅士,不做‘骑墙派’和‘看风派’,不能搞爱惜羽毛那一套。宣传思想战线的同志要履行好自己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以战斗的姿态、战士的担当,积极投身宣传思想领域斗争一线。”他还说,对政治性、原则性、导向性问题,不仅必须旗帜鲜明、敢抓敢管,对出现偏差和错误的不仅要严肃批评、严肃处理,而且,“对发出正义声音而受到围攻的媒体和新闻舆论工作者要坚决力挺”。针对网上斗争的问题,他明确指出:“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党管媒体,不能说只管党直接掌握的媒体”。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党中央先后召开了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文艺工作、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以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就一系列根本性问题阐明了原则立场,廓清了理论是非,校正了工作导向。同时,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建立烈士纪念日,推动学习“四史”等。可见,决议有关党的十八大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经验总结,同样是有的放矢的。
3.通过肯定正确做法的方式表明需要解决的问题
决议反复强调,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决议指出:“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又指出:“共产党人如果没有理想信念,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必然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为什么强调这些呢?就是因为改革开放以来,有些人认为“共产主义遥遥无期”,主张今后要“少讲甚至不讲共产主义”,只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行了。有人甚至提出,为了使资本家放心,最好把共产党的名字改一下,比如叫人民党、劳动党、社会党等。受此影响,舆论界出现了一种怪现象,似乎谁讲共产主义谁就是“左”,就是反对改革,以至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中,“共产主义”几个字几乎绝迹。
针对怕讲共产主义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后旗帜鲜明地指出:“在我们党员、干部队伍中,信仰缺失是一个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在一些人那里,有的以批评和嘲讽马克思主义为‘时尚’、为噱头;有的精神空虚,认为共产主义是虚无缥缈的幻想,‘不问苍生问鬼神’,热衷于算命看相、求神拜佛,迷信‘气功大师’;有的信念动摇,把配偶子女移民到国外、钱存在国外,给自己‘留后路’,随时准备 ‘跳船’;有的心为物役,信奉金钱至上、名利至上、享乐至上,心里没有任何敬畏,行为没有任何底线。”他强调:“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初级阶段,共产主义是我们的最高理想。我们现在做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事情,但不能忘记初衷,不能忘了我们的最高奋斗目标。在这个问题上,不要含糊其辞、语焉不详。含糊其辞、语焉不详是理想信念模糊甚至动摇的一种表现,好像这个东西太遥远,我们也拿不准,所以就不愿提及了。眼前的事情,我们看得到,所以敢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敢提,‘两个一百年’敢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20年就能实现了,看得挺准,更敢提。我觉得,作为党章明确规定的内容,作为我们党一贯明确坚持的理想,我们要坚定信念,坚信它是具有科学性的。如果觉得心里不踏实,就去钻研经典著作,《共产党宣言》多看几遍。”
针对“共产主义遥遥无期”的观点,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陈云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特别引用陈云的话说:“共产主义遥遥有期,社会主义就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以马克思主义为立党之本,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这就是共产党人的本。没有了这些,就是无本之木。我们整个道路、理论、制度的逻辑关系就在这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都源于这个理想信念。立忠诚笃信之志,就是要坚定这个理想信念。”
针对“既然实现共产主义是很漫长的过程,为什么共产党员还要为之奋斗”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说:“实现共产主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最高理想,而这个最高理想是需要一代又一代人接力奋斗的。如果大家都觉得这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没有必要为之奋斗和牺牲,那共产主义就真的永远实现不了了。我们现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向着最高理想所进行的实实在在努力。”他还说:在党的历史中,“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为了追求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不惜流血牺牲,靠的就是一种信仰,为的就是一个理想。尽管他们也知道,自己追求的理想并不会在自己手中实现,但他们坚信,只要一代又一代人为之持续努力,一代又一代人为此作出牺牲,崇高的理想就一定能实现”。
针对“要给共产党改名”的鼓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内外各种敌对势力,总是企图让我们党改旗易帜、改名换姓,其要害就是企图让我们丢掉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丢掉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信念。而我们有些人甚至党内有的同志却没有看清这里面暗藏的玄机,认为西方‘普世价值’经过了几百年,为什么不能认同?西方一些政治话语为什么不能借用?接受了我们也不会有什么大的损失,为什么非要拧着来?”他说:“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叫共产党,就是因为从成立之日起我们党就把共产主义确立为远大理想。我们党之所以能够经受一次次挫折而又一次次奋起,归根到底是因为我们党有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
正是由于总结了过去在对待理想信念方面的经验教训,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连续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党史学习教育等集中教育活动。这些教育活动虽然各有侧重,但中心都是为了增进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为此,决议鲜明指出,“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意识形态、两种社会制度的历史演进及其较量发生了有利于社会主义的重大转变”;我们要“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站在人类进步的一边”;领导干部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全党要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把握历史发展大势,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
决议还强调,必须端正改革正确方向。决议指出,要“坚持改革正确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深深扎根于中国社会土壤,照抄照搬他国政治制度行不通,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必须警惕和防范西方所谓‘宪政’、多党轮流执政、‘三权鼎立’等政治思潮的侵蚀影响”。重申要“毫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排除各种干扰,从容应对关系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系列风险考验”;强调“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也永无止境,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为什么强调这些呢?也是因为改革开放以来,一些人在体制改革问题上宣扬所谓“改革开放无方向论”“政治体制滞后论”等错误观点。
针对“改革无所谓这个方向那个方向”的谬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后多次指出,“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我们当然要高举改革旗帜,但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他强调:“不能笼统地说中国改革在某个方面滞后。在某些方面、某个时期,快一点、慢一点是有的,但总体上不存在中国改革哪些方面改了,哪些方面没有改。问题的实质是改什么、不改什么,有些不能改的,再过多长时间也是不改。我们不能邯郸学步。世界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不实行改革开放死路一条,搞否定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开放’也是死路一条。”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他更加掷地有声地讲道:“牢牢把握改革开放的前进方向。改什么、怎么改必须以是否符合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为根本尺度,该改的、能改的我们坚决改,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我们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长期坚持,决不动摇。”
针对有人散布“‘市场经济’前面不必加‘社会主义’”的谬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前提下发展市场经济,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社会主义’这个定语。之所以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坚持我们的制度优越性,有效防范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弊端”;“如果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
关于市场与政府、民营与国有、资本与劳动、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决议也作出了一系列论断,指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支持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要“强化市场监管和反垄断规制,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要“保护广大劳动者和消费者权益”;要“努力建设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之所以强调这些,同样都是有针对性的。
改革开放以来,受新自由主义思潮影响,有人提出“宏观调控仍然残留计划经济的痕迹”,“今后政府只要做好市场服务就行了”,主张所谓“大市场、小政府”;还有人说“公有制效率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不相容”“应当以民营经济为主体”,鼓吹“国有企业早晚要卖,晚卖不如早卖”,要“把国有资产量化到个人”;甚至主张“分配差距要进一步拉大”,反对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提“共同富裕”的口号。针对上述错误观点,习近平总书记斩钉截铁地提出:“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是从总体上讲的,不能盲目绝对讲市场起决定性作用,而是既要使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二者是有机统一的,不是相互否定的,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在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问题上,要讲辩证法、两点论,‘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政府对市场要少管甚至不管的主张,他指出:“政府要切实履行好服务职能,这是毫无疑义的,但同时也不要忘了政府管理职能也很重要,也要履行好,只讲服务不讲管理也不行,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是讲管理的,管理和服务不能偏废,政府该管的不仅要管,而且要切实管好。”
对于还要不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回答:“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牟取暴利的机会”“深化国企改革是篇大文章”“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还要加强”。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他再次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对于分配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说,当前“分配不公问题比较突出,收入差距、城乡区域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上,无论是实际情况还是制度设计,都还有不完善的地方”,必须“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针对有人反对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强调共同富裕的言论,他明确回答:“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他告诫人们,人心向背并不仅仅决定于经济发展。“发展了,还有共同富裕问题。物质丰富了,但发展极不平衡,贫富悬殊很大,社会不公平,两极分化了,能得人心吗?”
显而易见,决议强调“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都是从上述经验总结中得出的重要结论。
我们要弄清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的时代特色,固然要从历史研究的角度分析决议文本,然而,仅仅这样还不够,还应当从哲学的视角,在理论的高度,进行思考和理解。
唯物辩证法中有一个重要规律叫否定之否定,意思是任何事物都包含有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由于双方的矛盾作用,当否定一方占据支配地位时,事物便会由肯定方面转化为对自身的否定,然后又会有新的否定对前一个否定进行否定;但是,每次否定都不是简单的抛弃,而是扬弃,即只否定原有肯定部分中的消极因素,而保留其积极因素,以实现事物的自我更新和发展。恩格斯说,否定之否定“是自然界、历史和思维的一个极其普遍的、因而极其广泛地起作用的、重要的发展规律”。根据这一规律,任何事物的前进都不可能是直线式的,而只能是螺旋式的上升。马克思曾借用黑格尔的术语,把历史的前进概括为正题、反题、合题的过程,称这“是否定的否定,是对立面的统一”。因此,从哲学视角思考并用哲学语言表达,可以把改革开放前的29年看成一个“肯定”或“正题”,把改革开放后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的34年看成一个“否定”或“反题”,把十八大以来看成“否定”后的“否定”,即新的“肯定”,或“正题”和“反题”之后的“合题”。就是说,从哲学上理解,无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还是新中国史开始了新时期,都表明历史的螺旋式上升运动,达到了在继承中发展的新高度。从这个视角看待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的时代特色,就会更加深刻地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议“体现了党中央对党的百年奋斗的新认识”的论述。用这种新认识作指导,新中国史的研究和宣传教育就会向深度和广度继续进军,进而反过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历史启迪和经验,使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年进一步增强新中国的历史自信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自信”。
作者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2年第1期。(引文从略,详见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