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科技安全观的历史演进及其基本经验
[摘要]科技及科技安全是维护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面对某些西方国家对我国科技发展的打压遏制以及对我国科技安全的威胁,党和政府对科技安全的认识经历了从服务经济安全到保障其他领域安全,再到支撑总体国家安全的战略转变。纵观这一历史演进,坚持党对科技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科技发展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坚持科技工作的改革创新,是中国塑造和维护科技安全的重要经验,为新时代科技安全与总体国家安全的塑造和维护提供了宝贵经验。
[关键词]科技安全;总体国家安全观;自主创新;党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强盛之基、安全之要。”改革开放以来,面对某些西方国家对我国在科技领域的封锁和遏制,科技从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的保障成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政府对科技安全的认识也在这一过程中渐趋清晰和系统。目前,国内学界高度关注全球化时代中国科技安全问题,对科技安全的概念、内涵、特征、问题、挑战以及对策建议等基本问题展开研究,并取得了一定成果。然而,这些研究大多集中于对科技安全的横向阐释,从纵向视角对不同历史时期中国科技安全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则较为薄弱。本文以科技及科技安全的作用和地位为依据,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科技安全观的演变划分为三个阶段,即1978—1992年科技安全单向度地服务经济安全阶段、1992—2012年科技安全多向度地保障多领域安全阶段、2012年至今科技安全系统支撑总体国家安全阶段,拟通过梳理我国科技安全战略的演进过程,归纳总结基本经验,以期为新时代新征程更好地塑造和维护中国科技安全提供历史借鉴。
1978—1992年:科技安全服务经济安全
20世纪70年代,以核技术、航空、计算机、微电子等一批高新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席卷全球。在这一背景下,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将高新技术领域的竞争视作掌握世界主导权和发展权的重要抓手,因而掀起了新一轮的技术竞争浪潮。发达国家和地区主要通过加大自身与其他国家的科技差距来维护本国或本地区的科技安全,诸如美国在1983年提出“星球大战”计划;西欧于1985年制定“欧洲技术复兴大纲”,即“尤里卡”计划;等等。这些计划的实质在于,以科技发展特别是军事科技的发展带动国民经济的全面振兴,进而在即将到来的21世纪抢占战略制高点。换言之,计划背后是新的发展蓝图。面对这一浪潮,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长远出发,积极应对科技挑战,提出了全面服务经济安全的科技安全观。
(一)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论断
1978年,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中明确提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认为“现代科学技术正在经历着一场伟大的革命……特别是由于电子计算机、控制论和自动化技术的发展,正在迅速提高生产自动化的程度”。1988年,邓小平在会见捷克斯洛伐克总统时进一步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论断。对科学技术的定位从“生产力”到“第一生产力”的转变,不仅说明科学技术对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国际竞争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还反映了党和政府对科技经济属性的认识日益深刻。为了正确认识我国科技发展现状,国务院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分析发达国家和地区科学技术发展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影响,并在深入探讨的基础上提出积极应对挑战、主动融入世界科技发展的战略。1992年,邓小平在视察南方并发表重要谈话时再次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高科技领域,中国也要在世界占有一席之地”。这一重要论断,极大地提升了科学技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为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制定“依靠”和“面向”的科技发展方针
1980年1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发表讲话,强调“科学技术主要是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科技的发展必须和经济发展结合起来。1981年1月,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科委)党组《关于我国科学技术发展方针的汇报提纲》明确提出:“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应当协调发展,并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第一次明确将科学技术“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10月,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全国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系统阐述了“经济建设要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要面向经济建设”,即“依靠”和“面向”相辅相成的指导方针(以下简称“依靠”和“面向”科技发展方针)。由此可见,科技与经济协同发展的关键方面在于科技要全面为对外开放大环境下的国家经济建设服务。可以说,科技进步是在全球化浪潮中实现经济内涵式增长的基本保障,科技工作者也要积极投身到经济建设实践中去。总体上看,这一科技发展方针标志着以经济为导向的科技战略的确立,明确了科技安全的目的在于全面服务经济安全。
(三)开启市场导向的科技体制改革
在“依靠”和“面向”科技发展方针的指导下,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着力从体制上解决科技和经济结合的问题。伴随中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转变,科技体制改革也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战略性任务”。1985年3月,邓小平在《改革科技体制是为了解放生产力》的讲话中指出:“新的经济体制,应该是有利于技术进步的体制。新的科技体制,应该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体制”。这一论断强调科技体制与经济体制也应保持一致。同月,《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明确了科技体制应在运行机制、组织结构、人事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中发挥市场的作用,不断促进技术市场的合法化与持续发展。因此,可以说,市场导向的科技体制改革使国家科技体制日益完善,这从内生层面为维护我国国家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构筑以经济发展为重点的科技发展战略框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科技体系日趋完善,并初步构筑起以经济发展为重点的科技发展战略框架,明确了科技安全的战略性目标。根据国内外发展形势,为了从总体上对科技安全战略进行顶层设计谋划,我国相继颁布了《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1986—2000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确定了国家科技发展目标、发展重点等内容。同时,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科技攻关计划,集中力量保证农业、能源、电子、高新技术等领域的科技攻关顺利进行。1989年,国务委员兼国家科委主任宋健将我国科技工作大致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为到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战略目标服务的研究和开发工作,如“六五”“七五”计划时期的科技攻关计划,面向农村的“星火”计划、“丰收”计划等。第二层次是新兴技术和高技术的研究开发,如旨在增强我国在高技术特别是战略性高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的“863”计划、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火炬”计划等。第三层次是基础性研究(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如1991年提出的“攀登计划”。由此可见,这一时期中国在科技发展方面逐渐形成了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和加强基础性研究三个层次的部署,从宏观上构筑了我国科技发展的战略框架。
1992—2012年:科技安全保障其他各相关领域安全
这一阶段,我国科技安全遭遇了严峻挑战。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为了维持其在科技领域的霸权和优势,与全球化大势背道而驰。例如,1996年7月,以西方国家为主的33个国家签署了《瓦森纳协定》,试图控制常规武器和高新技术贸易,中国成为“被限制国家”之一。在这一背景下,为了全面缩小与发达国家科技水平的差距,我国开始将科技安全的保障作用扩展到其他各个相关领域,科技安全作为非传统安全的一个独立要素也逐渐受到重视,党和政府更加注重通过科技体制、科技创新、科技法律法规等制度方面的因素保障国家科技安全。这一系列举措为我国科技安全观的正式形成奠定了重要基础。
(一)提出优先发展科技与教育的科教兴国战略
从国家战略的高度认识科技重要性是维护科技安全的政治支撑。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报告指出:“振兴经济首先要振兴科技”,而“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从根本上说取决于提高劳动者的素质”。199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正式提出科教兴国战略,明确要“把科技和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这一论述进一步说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是“加速科技进步,大力发展教育”。同月,全国科技大会进一步发出“在全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号召,并在“依靠”和“面向”科技发展方针的基础上提出了“努力攀登科学技术高峰”这一更高层次的目标。可以说,科教兴国战略构建了一种新的推进国家发展的运行机制,初步将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各领域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的认识提升至国家战略这一新高度。
重视科技安全对其他安全的保障作用是科教兴国战略在维护国家安全领域的具体表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和平与发展“都与科学技术发展有密切关系”,科学技术是维护国家主权与安全的“杀手锏”。在传统的政治安全领域,要“始终把国家的主权和安全放在第一位”,这也是科技发展的目的。在军事安全领域,先进的军事科学技术是顺利实施军事战略方针的前提,要积极加强关系“国防安全的重大科技与建设项目”建设。在非传统安全领域,党和政府特别重视从全球化视角维护经济安全,提出“保护主权国家的经济安全”是“最迫切的问题”,“任何国家都不得利用自己经济、技术和金融方面的优势,去损害别国的经济安全和发展”。在信息安全领域,“网络技术涉及国家安全”,因而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在此基础上,我国以抢占世界科技制高点为目标,持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并取得了重大突破。
(二)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新型科技体制
1992年8月,国家科委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体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分流人才、调整结构、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将科技体制改革重点逐步转向结构调整和综合配套改革,尝试性提出了“进行分流和调整的基本路子是稳住一头,放开一片”。其中,“稳住一头”是指重点稳住一支精干的基础性研究、高技术研究、重大科技攻关和社会公益性研究的科技队伍;“放开一片”是指要放开、放活一大批技术开发型和技术服务型机构,使之以市场为导向运行。1994年2月,国家科委和国家体改委又联合制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要点》,明确将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确立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符合科技自身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科技与经济密切结合的新型体制”。这意味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科技运行中的作用逐步增强。在“稳住一头,放开一片”改革方针的指导下,科技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明确为要使新型科技体制的建立取得实质性进展,构造以少而精的独立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为主体的科学研究体系,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开发体系,以及社会化的科技服务体系,初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新型科技体制。可以说,这为我国科技实力的提升打开了新局面。
(三)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科技实力是科技安全的技术基础,科技创新是提升科技实力的关键。1998年,中国科学院先行启动“知识创新工程”,标志着我国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为更完整的国家创新战略体系。
然而,21世纪初,国家创新战略体系的完善仍存在科技创新层次不高的问题。正如江泽民所指出的:“尖端技术不可能从国外直接拿来”,若不自力更生、自主创新,就会“受制于人”,最终会威胁祖国的发展与安全。
2005年12月,国务院正式发布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首个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对我国未来15年的科技发展做出全面规划和部署。2006年1月,党和政府确立了“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明确提出用15年的时间将我国建设成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同月,胡锦涛指出,要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奋斗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国家发展的战略核心就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自此,自主创新成为科技发展甚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也成为维护科技安全的有力武器。
为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我国持续推进国家创新体系与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规划纲要》作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将国家创新体系的重点归纳为技术创新体系、知识创新体系、国防科技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以及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五个部分,形成了良好的政策布局和合理的实践格局。国家还先后发布了《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发布和调整了多项国家科技经费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加大了对科技支出的投入,仅2012年中央财政科技拨款就占中央公共财政支出的13.9%。这一时期,我国科技计划体系进一步聚焦重点,科技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对外科技合作层次与水平不断提高,科技自主创新成效显著,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科技惠及民生等方面取得了一批成果。
(四)健全和完善科技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20世纪90年代以前,尽管我国相继出台了一些关于科技安全的法律、法规,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但是还没有形成一个系统而完善的科技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直到1993年7月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通过我国第一部关于科学技术的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此法系统地阐释了有关科学技术、科技安全的相关制度规范。同一时期,我国又陆续出台了维护科技安全的单项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诸如《科学技术保密规定》(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2002年)等。这些与科技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仅是我国塑造和维护科技安全的有力手段,也是对某些西方国家实施科技遏制的积极应对。正如江泽民所指出的:“适应科技发展的客观规律,把国家的重大科技政策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法律,可以大大推进科技进步。”应该说,这一时期我国已构建起相对完善的科技法律法规体系。这些相关法律法规为推动我国科技安全走向法制化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2012年至今:科技安全支撑总体国家安全
中共十八大以来,我国科技实力显著提升。数据显示,中国在2022年全球创新指数中位列第11位,相较于2012年上升了23位,是世界各国中唯一持续快速上升的国家。在人工智能、量子通信、新材料、5G等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机遇期,世界各国都在试图成为这些新技术的引领者,中国亦不例外。在这一背景下,以美国为首的某些西方国家由对华科技竞争转向全方位遏制,从资本、技术、人员等方面进行全面围堵,给中国科技安全带来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一)提出支撑总体国家安全的科技安全观
2014年4月,习近平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包含宗旨、根本、基础、保障、依托五大要素在内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但科技安全并未包含其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提出:“鼓励国家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发挥科技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作用”,从法律意义上确立了科技安全对其他安全的保障功能。2019年10月,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五大要素中专门新增了有关科技安全的论述,即“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这就在党的文件中正式明确了“科技安全”在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中的保障地位,标志着党和政府关于科技对国家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日益深刻。2022年10月,面对复杂的国际局势,中共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将科技安全放在国家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位置。相较于中共十九大报告,中共二十大报告中“安全”一词出现的频率由55次增至91次,与“安全”紧密关联的“科技”一词出现的频率由17次增加到45次,这说明新时代新征程党和政府对科技与安全、科技与发展内在关系的认识提升到一个新层次,科技已经成为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总之,从科技安全重要论述在党的文件中的内涵演变以及出现频率来看,党和政府对科技安全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科技安全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断凸显。
(二)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促进国家安全和发展
中共十八大明确提出必须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2013年,习近平在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4年,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提出“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精心设计和大力推进改革,形成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2016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我国建成世界科技强国的“三步走”战略,标志着我国科技战略由追赶向领先转变。
2020年10月,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科技自立自强是促进发展大局的根本支撑”,这是在科技创新基础上做出的更高层次的战略决断。2021年5月,习近平指出,要清醒认识到我国科技创新在原始创新能力、整体效能、资源整合、力量布局、投入产出效益、科技人才队伍结构、科技评价体系、科技生态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难啃的“硬骨头”,为此将“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案。中共二十大进一步将“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到2035年我国总体发展目标之一和未来5年的主要任务之一,再次阐明了只有科技不依附于人,才能真正塑造和维护科技安全乃至总体国家安全。
科技优势是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塑造和维护科技安全的重要体现,因此在科技方面掌握一些非对称性和“杀手锏”优势,采取“非对称战略”,发挥新型举国体制的优势,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才能有效应对科技优势大国的挑战,“才能真正掌握竞争和发展的主动权,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把科技发展的命脉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这是维护科技安全乃至塑造国家总体安全的根本保障。
(三)以系统观念完善教育、科技和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体系
“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塑造和维护科技安全必须深刻认识教育、科技、人才的内在逻辑关系。从科教兴国战略到人才强国战略,党和政府对这三者及其关系的认识日益深刻。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建设科技强国需要将教育、科技、人才放置于“基础性、战略性支撑”的位置。“基础性、战略性”是对“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规律性研判,体现了三者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而“支撑”则揭示了三者之间相互作用、互为条件的辩证“集成”关系。因此,充分发挥三者的系统“集成”功能是党和政府在新时代对教育、科技、人才关系认识更加深刻、更加科学基础上做出的重要举措。
教育、科技和人才在科技发展中发挥的作用各有侧重,又协同配合。在功能导向上,必须坚持教育的基础作用、科技的动力作用以及人才的支撑作用。在整体效能上,伴随第三次工业革命和前沿技术的迅速发展,教育、科技和人才之间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相互融合与支撑,呈现出“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的发展态势,三者的“集成”功能日益凸显。在科技安全领域,三者的“集成”功能一方面体现为通过创新型人才和团队的培养、基础创新能力的增强为科技创新提供深层动力;另一方面则通过积极提升科技水平、不断攻克“卡脖子”问题、掌握关键技术方面主动权为应对高端制造业、航天、交通、网络等领域的国际竞争提供坚强后盾。这将有利于我国在新的国际格局中抢占发展的制高点,进而掌握发展的话语权和主动权。
总而言之,这一阶段我国科技安全的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就国际竞争力而言,我国全面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在少数领域已经实现“领跑”,有效打破了某些西方国家对华科技封锁。就民生而言,我国通过增加公共科技供给,不断在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为人民创造更美好的生活环境。除此之外,科技安全在应对太空安全、核安全、生物安全、军事安全等方面的挑战上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可见,科技安全是支撑和保障总体国家安全的重要力量,充分体现出更为系统综合的总体国家安全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塑造和维护科技安全的基本经验
科技领域是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主阵地”,承担着保障其他各个领域高质量发展的使命任务。为了塑造和维护科技安全,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对科技安全进行从顶层设计到政策构建再到改革创新的体系化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科技安全布局,并在这一过程中积累了塑造和维护科技安全的基本经验。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科技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
加强中国共产党对科技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题中之义。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首位。中共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明确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使党始终成为风雨来袭时全体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在百余年探索实践中所积累的重要经验,也是新时代中国科技安全的基本特征。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实现中国科技发展最显著的优势,为塑造和维护中国科技安全提供了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对科技事业的领导,从“向科学进军”到“面向、依靠、攀高峰”方针、科教兴国战略,再到中共十八大以来将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中国共产党在每一个关键时刻都引领了正确的航向。当前,新型举国体制作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更是从本质上将其界定为“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在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国形成了高效的组织动员体系和统筹协调的科技资源配置模式,这使我国在解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时能够集中发挥全国人力、财力、物力的优势,形成推动技术攻关的强大合力,进而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共十八大以来,我国在若干领域实现了技术突破,推动了各项高科技工程的稳步推进,这是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在推进新型举国体制中政治优势的充分体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发挥了重大战略性作用。
(二)坚持科技发展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
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就明确了要“独立自主地搞建设”“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决心。经过我国一代又一代科技工作者的艰辛探索,我国在半导体、电子计算机等方面取得巨大突破,“两弹一星”伟业彪炳史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精神全面推进了我国的科技、国防实力实现质的飞跃,广泛带动了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在整体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同时,还锻炼造就了一大批具有独立自主精神、敢于挑战世界难题的科技队伍,有力应对了某些西方国家对我国的技术封锁。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将“自力更生”作为科技工作的立足点,认为中国必须发展自己的高科技;江泽民指出要“在科技方面掌握自己的命运”;胡锦涛提出要加快“科技自主创新”;习近平强调要加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这些重要论断的实质就是对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继承与发展。回望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党和政府正是坚持走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道路,成功应对了某些西方国家的科技威胁与挑战。由此,在未来的发展中,中国要继续将科技发展的独立自主作为塑造和维护科技安全的强大动力。
(三)坚持科技工作的改革创新
习近平多次强调:“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这一重要论述也是新征程上全面深化科技工作改革和加快创新发展的基本遵循。一方面,要以系统思维加强科技领域的理论创新。这要求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通过提出原创性概念和理论,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科技自主知识体系,在科研攻关、理论创新中把握科技发展规律,进而为塑造和维护国家科技安全创造更多机遇。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快科技工作的实践创新。从国内维度看,要继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实质上是“为促进科技发展而进行的一系列制度调整、优化乃至重构”。为了实现我国建设科技强国的目标,需要深化并加快科技成果产权制度、现代科研院所制度、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科技投融资体制、科技评价与奖励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从国际维度看,科技创新不是“关起门来搞建设”,而是需要在与国际科技合作中改善科技相关要素质量和配置水平,实现在科技领域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相互促进。当前,我国在芯片、空间站、超级计算机、盾构机、航空发动机等方面取得巨大成绩,有些方面甚至实现了技术反超。未来在影响科技安全的关键领域,要继续在改革创新背景下攻克难题,掌握核心技术,掌握主动权、主导权,以高质量、高水平的科技成果保障国家安全。
总而言之,科技安全观是中国基于本国科技安全和国家利益而形成的指导国家科技安全实践的思想理念。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科技安全观历经从服务经济安全到保障其他领域安全,再到支撑总体国家安全的战略转变,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未来,随着总体国家安全环境变化,科技安全的保障性作用将更加重要。归纳总结并运用中国科技安全观发展演进的基本经验,有助于更加科学合理地制定未来中国科技安全战略,进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建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
[作者简介]郎慧慧,法学博士,助理研究员,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4年第1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